广东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临床医学专业简介
一、专业信息
专业名称:临床医学
专业代码:100201K
办学层次: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学习形式:非脱产
修业年限:学制三年。最低修业年限3年,最高修业年限5年。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具有高尚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具备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掌握一定的卫生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掌握一定的临床诊疗技能,能独立诊疗临床各主要学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急难重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同事,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有依法行医的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人格健全,意志坚定,有正确的自我意识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3)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追求卓越,具有科学、实事求是、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优良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行为端庄、举止文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4)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5)保护病人的隐私,尊重病人的人格和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
2.知识要求
(1)掌握与医学相关的计算机应用、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
(2)掌握生命各阶段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3)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4)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及手术治疗原则。
(5)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疾病的风险评估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3.能力要求
(1)具有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具有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掌握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2)具有内、外、妇、儿各类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3)具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技术,选择最适合、最经济的诊断、治疗手段的能力。
(4)具有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5)具有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和批判性思维,针对临床问题进行查证、用证的初步能力;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及人工智能、数字化素养。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中共党史、大学生心理健康共10门。
(二)专业课: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Ⅱ)、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影像诊断学(Ⅱ)、内科学 (Ⅰ)、儿科学(Ⅰ) 、妇产科学(Ⅰ)、传染病学、外科学 (Ⅰ)、急诊医学、精神医学、皮肤病学、中医基础理论、全科医学概论共 16 门。其中诊断学、内科学(Ⅰ)、儿科学(Ⅰ)、妇产科学(Ⅰ)、传染病学、外科学(Ⅰ)是专业核心课程。
(三)职业能力拓展课:医学统计学、卫生法学、预防医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含文献检索)共 4 门。
(四)综合实践教学: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毕业实习、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共4门。
四、学时、学分安排
(一)学时、学分要求
总学分102分,总学时1640学时。采用学年学分制,以16学时计为1个学分。
(二)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按照《广东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实行课程免修,包括国民高等教育系列修读的课程、全国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等。
五、教学形式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分为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其中线上教学包括网络课程、网络直播(录播)等;线下教学包括面授教学、辅导答疑、实习实训、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等,线下教学学时占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5.1%。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立足课程特点和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课程的考核评分由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40%),考试成绩占(60-70%)。
七、毕业要求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思想政治品德良好,修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取得102学分,可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八、学位授予
凡符合《广东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