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康复治疗学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专业简介 - 康复治疗学

广东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康复治疗学专业简介

 

一、专业信息

专业名称康复治疗学  

专业代码101005    

办学层次: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学习形式:非脱产    

修业年限学制三年。最低修业年限3年,最高修业年限5年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着重强化基础理论,拓宽专业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在各级医疗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养老机构、社区机构、运动训练康复机构、康复科研机构,以及学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康复设备、产品研发、销售机构从事现代临床康复治疗及健康管理等工作,具备从事现代临床康复治疗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具备自我完善、独立思考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具备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相应的专业素质、人文修养、创新意识以及初步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3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资料查询、信息分析,具备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与同事、患者及其家属等进行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应该主动寻求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

5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可较熟练的运用外语进行学习和交流。

2.知识要求

1)掌握康复预防的知识与技术,能对常见疾病进行预防保健;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掌握康复评定的知识与技术,能对常见功能障碍进行系统评定并制定合理的康复治疗计划。

3)掌握康复治疗的知识与技术,能运用物理疗法、作业疗法、心理疗法、语言与听力疗法对相应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4)掌握一定的康复工程知识,能配合假肢和矫形器专业人员,指导患者使用假肢和矫形器进行相应的康复训练。

5)掌握常用的社区康复知识和方法,具有宣传教育和社区康复能力。

 

 

3.能力要求

1)具有系统的进行康复评定的能力,能够规范书写康复治疗文书。

2)具有制定康复治疗计划的能力,能合理选择并正确使用康复治疗技术的种类和方法。

3)掌握康复治疗的基本方法、技术和适应证,能熟练运用各种康复治疗仪器。

4)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5)具有独立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康复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中共党史、大学生心理健康共10门。

(二)专业课: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论、康复医学概论、系统解剖学、功能解剖学、康复工程学、康复功能评定学、传统康复方法学、作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神经康复学、康复心理学、肌肉骨骼康复学、人体运动学、语言治疗学、内外科疾病康复学共 17 门。其中康复功能评定学、作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神经康复学、肌肉骨骼康复学、语言治疗学为专业核心课程。

)职业能力拓展课:医学统计学、卫生法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含文献检索)共 3 门课程。

(四)综合实践教学: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毕业实习、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共4 门。

四、学时、学分安排

(一)学时、学分要求

总学分:102分,总学时1640学时。采用学年学分制,以16学时计为1个学分。

(二)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按照《广东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实行课程免修,包括国民高等教育系列修读的课程全国外语等级考试成绩

五、教学形式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分为线下教学线上教学,其中线上教学包括网络课程、网络直播(录播)等;线下教学包括面授教学、辅导答疑、实习实训、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毕业论文指导等,线下教学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4.7%。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立足课程特点和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课程的考核评分由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40%)、考试成绩占(60-70%)。

七、毕业要求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思想政治品德良好,修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取得102学分,可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八、学位授予

凡符合广东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理学学士学位。